各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吉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预通知》(吉教高字【2012】8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申报,我校获准推荐40项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按相关文件要求,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别: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
根据学校对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中期检查情况,学校从项目实施进展、项目可行性、时间安排、学生年级、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筛选,拟推荐“SRT”计划中《大学生头痛的现状统计及分析》等25项立项项目参加“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活动(见附件1)。
2.申请人条件
参与该计划的学生以个人或团队(每个团队3-5人)提出申请,项目组学生要求为在校生且非2012届毕业生。
三、填报要求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学生填写《吉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经导师、院(部)负责人审核通过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格式及字体要求:
(1)封面:填写内容用仿宋体四号字填写,字体在横线中间;“项目类别”填写时将所选类别前“□”替换成“■”。
(2)表格部分:“项目名称”用宋体4号字加粗;“申请人或申请团队”用宋体5号字,其他选项内容填写用宋体4号字;“项目类别”在项目类型前“( )”替换成“(√)”;段落填写首字空2格。
(3)“导师推荐意见”一栏要写出导师的个人意见,不能只填 “同意”。“签名”部分一律手写,不准打印。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及相关部门务必于2012年6月4日前将《吉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实习实验管理科(办公楼408室)。
附件: 1
长春中医药大学拟推荐2012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名单.xls
2.
吉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doc
教务处
201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