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我校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二、申报条件
(一)国内首创或先进;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良好;
(二)教学成果需在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注重实用性,要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
(三)教学成果内容:
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四)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五)在同等水平情况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教师的成果可优先获奖;经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立项和“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教改成果水平显著的可优先获奖。
三、申报程序:
1、凡申报教学成果奖者,均由教师、教辅、教学管理人员本人提出申请,集体奖由主要负责人提出,经所在单位(部门)审核后,统一向学校推荐。
2、申报者需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2012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长春中医药大学2012年度教育教学成果推荐项目相关情况简表》(各一式三份,含电子版)、长春中医药大学2012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纸质一份,含电子版)和相关佐证材料(一份)。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单位或部门将申报材料统一送交办公楼406室李姗姗老师,申报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86172406。 附件:
1.长春中医药大学2012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长春中医药大学2012年度教育教学成果推荐项目相关情况简表
3.《长春中医药大学2012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的说明
4.长春中医药大学2012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2年3月9日
长春中医药大学2012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