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2〕6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推荐范围
本批推荐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仅限于“十二五”省级特色专业。
2.项目要求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申报条件均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通知》要求执行(见附件1)。
评选中支持的专业领域主要包括:国家战略需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紧缺人才专业;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相关专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农林、水利、地矿、石油等行业相关专业;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培养的相关专业及学校的优势特色专业。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统一将推荐材料于2012年3月19日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406室)。
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多于1个的要排序)(见附件2);
2.项目推荐表(见附件3);
3.项目任务书(见附件4);
4.项目基本情况简表(见附件5)。
以上纸质材料须各一式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aojiao2406@126.com。
三、评选方式
评选工作以候选人PPT汇报、专家现场质疑的方式进行。候选人汇报时间共计8分钟,PPT讲稿应按申报负责人汇报材料(见附件6)展开。
四、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刘京丽。
联系电话:86172406。
2.此项工作所涉及的相关文件可登陆教务处网站查看和下载。
附件:(附件不印发,请上网下载)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3.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书
4.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
5.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基本情况简表
6.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负责人汇报材料
教务处
2012年3月1日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评选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