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排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排课时间 |
排课内容 |
责任部门 |
6月9日-12日 |
核对开课核对表,填报必修、限选、任选课授课计划 |
各教学单位 |
6月13日-21日 |
合班,实践、实验、实训分组,将授课教师录入教务系统 |
各相关教学单位 |
6月28日 |
分配教室,布置排课工作 |
教务处 |
6月29日-30日 |
体育、英语分级教学排课 |
相关单位 |
7月3日 |
6、8学时实验联排预排 |
相关单位 |
7月4日-7月5日 |
公共课理论课排课 |
各教学单位 |
7月6日-7月7日 |
专业课理论课排课 |
相关单位 |
7月8日 |
第一次公布课表 |
全校核对 |
7月8日 |
公共课预排实践、实训、实验课 |
相关单位 |
7月9日-10日 |
公共课正式排实践、实训、实验课 |
相关单位 |
7月11日 |
第二次公布课表 |
全校核对 |
7月11日 |
专业课预排实训、实验课 |
相关单位 |
7月12日-13日 |
专业课实训、实验课排课 |
相关单位 |
7月14日 |
审核课表 |
教务处 |
7月15日 |
第三次公布课表 |
全校核对 |
公共课相关单位:体育教学部、外语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基础部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招生与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
专业课相关单位:中医学院、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康复医学院、临床医学院(临床部分)、医药信息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
二、排课要求
(一)排课依据
2020-2021级执行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2022-2023级执行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
(二)排课周数
排课周为16周,第17周作为机动周,第18-19周为期末考试周。第16教学周周六可正常排任选课。
(三)不排课时间
1.军训周:2023级本专科各专业的1-2教学周(除2023级专升本学生从第1教学周开始排课)。
2.课间实习:详见《2023年秋季学期各学院各专业排课周数提示表》,严格执行。
3.周三下午:全校不排课(包括理论和实验、实训)。
4.周一、周三五单元、周六全天:不允许编排必修课,全校统一编排任选课。
三、排课原则
排课讲究科学性、整体性和合理性。
1.本学期课表编排取消法定假日不排课方式,采用1-16周连排。要求编排次数按16倍数进行一周1次(2学时)、2次、3次的方式编排,一周2次及以上须隔天编排。
2.上午尽量安排理论性较强的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周六和周一、周三五单元排“任选课”。
3.学生每天的上课节数应均衡,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的课程应交替编排,授课对象相同的前提下,同一门课程理论课一天不超2学时。每天每位教师理论课时排课不多于4学时,每天每位教师总课时量(理论+实训)不要超过8学时。
4.授课对象相同的前提下,同一门课程不能连续两天授课,中间须间隔1天或者2天。实验实训课,为保证学生所学知识的连贯性,理论课与其配套的实验实训课上课时间不宜间隔太长。各学院在公布课表时整体排查,杜绝学生整班级某整天无课现象。
5.学生不动,老师动。要仔细按照已有的课表进行安排课程,如果第一单元的课程是小班上课,第二单元也要排小班授课的课程,同时,教室不变。
12.教室分配原则。学校合班完成后,将根据各学院开设课程门数和授课班级实际人数进行教室分配,详见《教室分配情况统计表》,严格按照教室分配进行排课。
7.职业技术学院学生、2023级专升本所有专业排课教室为博学路校区教室。中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临床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等相关专业的床边教学班和相关学院订单定制班的课程排在相应教学基地。各类教改班按照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排课。
8.实验课排课,须与实验员共同协商完成,确保实验员、实验教室管理单位知晓实验课程表。在整个学期内,如临时调串课,须告知实验室管理单位,以便实验员准备实验。
9.实验课排课分组详见《2023年秋季学期实验课排课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10.本次排课须各课程所在单位进行编排,如果各学院有特殊需求,如实验课需要提前空出日期,须与各单位一起说明进行共同排课。
11.职业技术学院、2023级专升本的全部理论课程在博学校区授课,实训、实践、实验课程在主校区授课,编排课程避免跨校区排课,教师和学生都要避免跨校区排课现象。
四、公布课表注意事项
第一次公布课表:7月8日,公布全校理论课表。
1.所有任课教师,核对理论课程学时数、授课班级和上课地点等信息。
2.有实验课预留8学时或6学时空余时段的单位,须认真核对各班级预留的时段是否正确,如果排查不到位,以排课先后顺序决定冲突课程解决方案。
第二次公布课表:7月11日,公布全校公共课的实验课表。
1.所有任课教师核对实验学时数、授课班级和上课地点以及分组情况等信息。
2.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核对班级课表,查看是否有课程同一时间冲突上课的现象。
第三次公布课表:7月15日,公布全校所有课程课表。
1.所有任课教师最终核对任课课程、学时数、授课班级、上课地点等信息。
2.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核对班级课表,查看是否有课程同一时间冲突上课的现象。
3.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下发的不排课周次表,逐天进行排查,避免误排。
公布课表的时间,务必通知到每位教师,要求每位教师及时查看自己的课表,发现问题(如排课学时数与授课计划不符、实验组数不相应等等)及时与学院联系,学院统一上报教务处进行处理。秋季学期开学后,不予调整课表。三次公布课表之后,将不再允许更改课表,开学后如须更改,按临时调串课调整,并计入学院临时调串课比例。
五、工作要求
(一)保证质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排课工作,严格按
照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此项工作。
(二)保证时间。各单位严格按照排课时间表进行排课,保持排课工作的前后衔接,有序推进,确保本学期放假前排完课表,方便教师提前集体备课。
(三)秋季学期开学后,严格按照教务管理系统内课表上课,不允许私自篡改课表、调换教师和教室。
附件1.2023年秋季学期全校各本专科排课周数提示表
2.2023年秋季学期实验课、实训课排课要求
3.2023年秋季学期教室分配情况统计表
4.2023年秋季学期职业技术学院教室分配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