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新生录取数据复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及吉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将2021级新生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经教育部与公安人口库比对,部分录取数据照片与人口库照片比对不一致,具体名单将下发至各学院。人数如下:
序号 |
学院 |
未通过原因 |
人数 |
1 |
护理学院 |
人像比对不一致 |
1 |
2 |
健康管理学院 |
人像比对不一致 |
2 |
3 |
康复医学院 |
人像比对不一致 |
1 |
二、核查方式
2021级新生籍核查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一是核对录取相关信息与学生档案信息是否一致,二是比对录取照片与入学照片是否为同一人,三是比对录取照片与身份证照片是否为同一人,四是比对身份证照片与入学照片是否为同一人,以上为2021级新生学籍核查的必查项,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手段开展核查工作。
三、核查要求
各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核查工作,按照要求查实学生身份、录取资格、实际就读情况等,填写《XXXX学院2021级新生复查的工作报告》(详见附件2),按《XXXX学院2021级新生复查档案资料清单》(详见附件3)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于11月9日12:00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电子版核查报告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人:刘晶、徐岩,联系电话:86172407。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新生录取数据复查工作的通知》
2.《XXXX学院2021级新生复查的工作报告》
3.《XXXX学院2021级新生复查档案资料清单》
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