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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复查工作的通知
2021-11-08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新生录取数据复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及吉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将2021级新生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经教育部与公安人口库比对,部分录取数据照片与人口库照片比对不一致,具体名单将下发至各学院。人数如下:

序号

学院

未通过原因

人数

1

护理学院

人像比对不一致

1

2

健康管理学院

人像比对不一致

2

3

康复医学院

人像比对不一致

1

二、核查方式

2021级新生籍核查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一是核对录取相关信息与学生档案信息是否一致,二是比对录取照片与入学照片是否为同一人,三是比对录取照片与身份证照片是否为同一人,四是比对身份证照片与入学照片是否为同一人,以上为2021级新生学籍核查的必查项,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手段开展核查工作。

三、核查要求

各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核查工作,按照要求查实学生身份、录取资格、实际就读情况等,填写《XXXX学院2021级新生复查的工作报告》(详见附件2),按《XXXX学院2021级新生复查档案资料清单》(详见附件3)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于11月9日12:00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电子版核查报告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人:刘晶、徐岩,联系电话:86172407。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新生录取数据复查工作的通知》

     2.《XXXX学院2021级新生复查的工作报告》

     3.《XXXX学院2021级新生复查档案资料清单》

 

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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