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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休学状态学生学籍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1-09-23 点击量:

关于开展休学状态学生学籍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吉教学2018〕19号)和《长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中大校办发2018〕11号的有关规定,全校学籍状态为休学的学生进行全面核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学籍状态为休学状态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核查时间

2021年9月23日-29日。

三、工作内容

(一)了解学生学籍状态

各学院须仔细核查相关学生休学时间、休学次数和休学年限等,详细了解学生当年休学原因、现未复学的原因、当前状态、是否续休、是否退学及拟复学的时间等,认真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籍核查表》(详见附件2)。

(二)重点核查修业年限

对于五年制的入学时间为2011年以来的学生,四年制入学时间为2013年以来的学生,三年制入学时间为2015年以来的学生,按照学校当年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籍时间已达到最长修业年限,学校拟做退学处理,各学院须告知学生。

(三)履行学籍异动手续

各学院须认真执行《长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按照核查结果严格履行休学、注销学籍等相关学籍异动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对休学状态学生要逐一清查,做好相关记录,填写学籍核查汇总表(详见附件3)。

(二)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做好学籍相关文件的解读工作,确保将学籍管理规定传达至相关学生,督促学生按时复学返校。

(三)按时完成。各学院须在9月29日前将个人核查表及汇总表交至教务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1154534275@qq.com,联系人:徐岩,联系电话:86172407。

附件1.各学院休学学生名单

2.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籍核查表

3.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籍清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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