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师承“团队带徒”出师考核暨2020年中医类本科专业师承教育培养导师组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中医药名师名医作用,培养实践能力强的中医药人才,学校自2017年开展了关于中医类本科专业师承教育培养工作,通过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遴选工作,截止目前,共组建75个导师组,869名学生通过遴选参与了师承教育培养。为更好的组织此项工作,学校计划开展校内师承教育出师考核,488名学生通过导师团队的考核已获得出师证明。同时,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中医类本科专业师承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长中大校办发〔2017〕65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校开展2020年师承导师组遴选工作。
一、中医类本科专业师承“团队带徒”出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参与师承教育的中医类本科学生。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学生参加师承教育的综合表现,包括平时出勤、跟师学习和独立临床(实践)等学习情况。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考核:
1.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
2.严格遵守师承教育纪律和师承教育单位的工作纪律及各种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圆满完成师承教育任务。
(三)考核方式
由导师团队确定考核方式,可根据师承教育综合表现考核,也可单独设立考核环节。
(四)考核时间
师承教育满一年或两年,具体时间由导师团队确定。
(五)考核程序
1.学生申请
以师承方式学习期满,学生可填写《师承教育评定表》(详见附件1)申请参加导师团队出师考核。
2.导师团队考核
按照出师考核内容及方式,由师承导师团队进行考核,考核后由首席导师确认考核结果及出师意见。
(六)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进行划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综合表现以“不及格”论:
1.无故缺勤累计超过1/3者;
2.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
3.师承教育业务工作发生重大错误者;
4.不服从组织分配,违法乱纪者;
(七)证书发放
出师证书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参加师承教育出师考核结果为及格及以上的学生由导师签名颁发师承教育出师证书。请各单位于12月21日前将《师承“团队带徒”出师评定表》、《师承“团队带徒”出师汇总表》(详见附件1、2)纸质版盖章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师承“团队带徒”出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24196168@qq.com。
二、2020年中医类本科专业师承教育培养导师组遴选工作
(一)师承导师组遴选条件
师承导师组由3-5人组成,设首席导师1名。
1.首席导师原则上应为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中医药(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专家,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本专业的学科(学术)带头人或专科专病的知名专家;
2.师承导师组其他成员由首席导师聘任,导师组有一致的学术观点和思想,且成员具有独特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
3.医德高尚,在群众中享有盛誉,得到同行公认;
4.身体健康,坚持临床实践,保证教学计划和带教任务的完成。
(二)师承导师组遴选程序
1.首席导师遴选
由具备条件的导师申报,经各基层单位审核评议,选聘各组首席导师。
2.导师组成员遴选
由首席导师牵头选聘导师组成员并组建团队,经基层单位审核,确定导师组成员。
(三)遴选工作要求
1.已经申报过的导师团队不需要重新申报,但是需要对原有未出师的学生进行再次确认,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师承导师组确认表》(详见附件3)。
2.各单位请于2020年12月21日前,将遴选结果及《长春中医药大学师2020年承导师组简介表》(详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办公楼4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24196168@qq.com。
联系人:郭轶男(0431-86172407 )
附件:1.《师承“团队带徒”出师评定表》
2.《师承“团队带徒”出师汇总表》
3.《长春中医药大学师承导师组确认表》
4.《长春中医药大学2019年师承导师组简介表》
教务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