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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全校学生学籍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10-16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20全校学生学籍相关工作

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8号)文件精神和《长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将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籍电子注册以及完善全校学生学籍档案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2020年新生入学资格

(一)工作时间

10月16日-23日。

(二)工作内容

1.信息核查。将新生报到所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未办理户口迁移证除外)、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对比核查,并通过“人像比对”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

2.享受特殊政策考生资格复核。对通过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通过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对艺术体育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

3.其他类别考生资格复核。对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核。

(三)工作程序

1.认真核对每位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户籍迁移证明等证件材料,并且严格核查学校下发的新生名册信息与新生本人所持证件信息是否一致,重点核查内容包括:

1)录取通知书上考生姓名是否有涂改或其它异样迹象;

2)高考准考证与身份证上相关信息是否一致;

3)新生证件信息与档案信息是否一致。

2.对入学新生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

1)录取通知书所印考生照片、新生本人、身份证照片进行两两对照;

2)新生档案中高考报名、体检及党团关系等材料与新生本人逐一核对。

3.对新生名册信息(点对点发送各学院)、通过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报考资格以及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的前置学历资格等内容进行复查。

4.比对新生名册信息里“投档成绩”大于“成绩”的学生即为高考加分学生,要核查纸质版加分资格材料,如无佐证材料,通过询问学生本人等方式确认加分依据及来源。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入学资格复查的新生,学校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填写《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存疑情况明细表》(详见附件2、3),并形成复查总结报告。

2.各学院要在1024日前将附件23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总结报告纸质版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1154534275@qq.com

二、2020级新生学信网学籍信息确认

(一)查询、确认对象

   2020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专升本、二学位、保留学籍、中职-高职衔接)。

(二)查询、确认时间

由于国家学信网新生录取数据平台没下来,时间另行通知。

(三)查询、确认方式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查询。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查询确认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具体操作程序参考《新生学信网学籍自查步骤》(详见附件4)。

(四)注意事项

1.因高考查分系统介入学信网,致使很多学生高考后注册了学信网账号,后期使用较少又遗忘,介于此种情况,按照学信网客服提示,学生需采用密码找回或者是重新注册的方法进行,重新注册过程中系统会要求上传身份证复印件,然后三个工作日后核查,请学生按系统提示及时处理,并定期关注系统审核情况,直至注册成功、查询成功。

2.如学生确认学籍过程中有问题,注册不成功,请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到学院学生会学习部,最后汇总至学校学生会学习部统一反馈处理。

三、完善健全学籍档案

各学院要在新生入学一个月之内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主要包含入学登记表、学籍卡片等内容,并将学生初、高中档案、普通高校考生登记表、入学登记表等装入学生档案。

(一)入学登记表

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全校各专业各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填报《新生入学登记表》(详见附件6),要求工整打印、学生本人签字、粘贴近期学生本人照片(已填报过入学登记表的学生不需要再填写),经学生辅导员确认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2日-6日到教务处盖章后存入学生档案(各学院盖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建立学籍卡片

为更好地完成学籍相关工作,学校将引入“人脸分析学生学籍资格复查平台”,并将指派专业工作人员到各学院指导平台各功能使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可通过引入的“人脸分析学生学籍资格复查平台”采集在校生照片,进行学籍核对及生成学籍卡片。

“人脸分析学生学籍资格复查平台”关联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生成学籍卡片,2020级新生或者教务管理系统信息不完善的学生可以在10月19日-21日之间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完善。具体操作参考《教务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操作指南》(详见附件5),主要完善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信息模块的个人信息、简历信息、家庭信息三栏内容。其中个人信息部分包括基本信息、过往信息、联系方式及其他信息,联系方式中家庭住址应为现居住地的详细地址;简历信息包括小学到高中;家庭信息中须将父亲、母亲信息填全,所填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学生完善系统信息后,各学院打印平台生成的学籍卡片,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教务处。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通知学生重视入学登记表、学籍卡片的填报及建立,本次填报后不再允许更改,同时存入学生档案,以后每年只办理新生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将复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工作中玩忽职守、审查不严的学院,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各学院要按时完成以上学籍相关工作,相关资料应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联系人:徐岩,86172407。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2.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

3.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存疑情况明细表

4.新生学信网学籍自查步骤

5.教务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操作指南

6.新生入学登记表

7.国家及地方专项计划

 

 

 

教务处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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