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休学状态学生学籍核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吉教学〔2018〕19号)和我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全校状态为休学状态的学生进行全面核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对象
学籍状态为休学状态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清查时间
2020年9月24日-10月6日。
三、清查事项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对休学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一)核查休学时间、休学次数、休学年限、休学原因、未复学的原因及当前状态拟复学的时间等,如已退学,须标注退学时间。详见附件2。
(二)对于五年制的入学时间为2010年以来的学生,四年制入学时间为2012年以来的学生,三年制入学时间为2014年以来的学生,二年制入学时间为2016年以来的学生,按照学校当年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籍时间已达到最长修业年限,学校拟做退学处理,核查人须告知学生。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对休学状态学生要逐一清查,做好相关记录,填写学籍核查汇总表,签字后上交。详见附件3。
(二)各学院要保证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内容。
(三)各学院须在2020年10月6日上午9点前将个人核查表及汇总表上交到教务处,联系人:徐岩,联系电话:86172407。
附件1:各学院休学名单
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籍核查表
附件3: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籍清查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