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统一安排,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缓)考定于2011年3月12日-3月13日进行,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考试日程:2011年3月12日-3月13日进行(具体考试科目安排见附表);
2、阅卷时间:2011年3月14日-3月17日;
3、报送成绩时间:务必于2011年3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办公楼407室)。
二、试卷要求:
1、考试课试卷存档装订要求:教师阅卷、成绩单填写结束后,阅卷教师在封面签名并重新装订试卷,存档试卷内容主要包括①封面、②命题方案、③标准答案(评分标准)、④成绩单、⑤考场记录单、⑥空白试卷、⑦补考试卷;并按①-⑦顺序以课程为单位重新装订成册。试卷内的成绩单与各学院、部、中心留存的、教学运行科留存的必须一致。以上工作由任课教师复查,各学院把关。
2、考查课试卷要求与学期期末要求一致。
三、监考要求:详见《监考人员守则》。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详细填写试卷封皮、《考场记录单》,不能缺项,封皮注明补考字样,考场情况记录一栏中要写明监考工作步骤,①指导学生按号就坐,②宣布考场纪律,③清理学生物品,④检查学生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教务处印制的补考准考证)、⑤巡考人姓名等各项记录内容。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在考场情况记录中填写实际考试人数、试卷份数。装订试卷时不同科目单独装订,同一科目不同专业不同试题单独装订。每本试卷中要装订考场情况记录单、空白试卷。
四、学生必须持学生证、教务处印制的准考证入场,证件不全者不得入场考试。学生入场后监考教师收回教务处印制的补考准考证。
五、违纪、旷考学生不准参加本次补考。
六、成绩录入要求:补考成绩由阅卷教师通过软件录入,成绩单用软件打印。
七、其他:
1、取卷时间:考试前30分钟取卷
2、取卷地点:教务处(办公楼407室)
3、考试具体日期、时间、科目见附表
4、考试工作联系及考试违纪举报电话:86172407
附表: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安排.xls
教务处
201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