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各位校友:
依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毕业证书遗失后不予补办,可向学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现将补办毕业证明书有关规定说明如下:
一、受理对象
长春中医药大学(原长春中医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者。
二、受理时间
工作日每周三上午
三、受理地点
长春中医药大学办公楼教务处407室
四、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所需材料
1.《长春中医药大学毕业证明书办理申请表》(教务处官网下载专区下载,如实填写);
2.《长春中医药大学毕业证明》(学校档案馆开具);
3.身份证复印件;
4.近期免冠蓝色背景小2寸照片2张;
5.照片电子版(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一致,照片格式:JPG;照片大小:10-100KB、宽90-480像素、宽小于高)发送至邮箱:jiaowuchu407@163.com,邮件主题及照片以“毕业证明书+姓名+身份证号”方式命名。
五、毕业证明书领取
教务处逐一核实申请材料后办理毕业证明书,一般需5-10个工作日(寒暑假顺延)办理完毕。领取时间为每周三,领取地点为办公楼教务处407室。如本人不能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需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其他说明
毕业证明书每人只能办理一次,若遗失则不再补办,请妥善保存。
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