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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本学期第二次教学例会
2012-12-14 点击量:
    12月4日,在办公楼517会议室学校组织召开了本学期第二次教学例会。副校长刘宏岩、教务处相关人员、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和教学秘书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围绕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推进工作与期末考试工作三个方面进行部署。
    教务处关守宁副处长对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了总结。从对各教学单位教研室建设检查情况反馈来看,整体情况良好,各教研室基本能够按照学校制度规定开展日常工作。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如教研室日常活动记录不够规范,听课记录有待完善等。并建议各学院就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并抓紧落实。9月中旬—10月中旬的毕业实习检查工作情况较好,学生整体实习情绪饱满,到岗率较高,希望各学院能够在此基础上联合学工部门进一步加大实习工作检查力度,提高实习质量。
    教务处王淑敏副处长就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与期末考试工作进行了总结与安排。并邀请药学院贡济宇副院长就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取得的经验做了介绍。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对《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2012修订稿)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要求各学院要深入地理解与把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思想与原则,做好院系教师的前期培训与指导工作,依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时间节点认真做好修订工作。学校自2008年执行的《学分制教学管理暂行规定》(长中校发[2008]96号文件)经过一轮的教学运行,发现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下一步各学院要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于2013年1月15日前提交修订意见,学校将修订完善学分制的管理规定。对于期末考试工作,今年将进一步深化考试方法改革,加强机考平台的建设,推进建设成熟的课程进行机考,形成多元化的考试形式。
    教务处郝东明处长要求各学院要认真领会学习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思想与原则,科学合理建构好课程的衔接,充分体现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培养原则,落实学生学业形成性评价体系,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要严格考查毕业生的实习情况,认真执行管理办法,积极与实习基地进行协调与沟通,保证实习工作的有序开展。
    最后,刘宏岩副校长针对以上工作做了指示。要求各学院依据期中教学检查要求,以教研室建设为抓手,强化管理;以药学院为参照,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认真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加强学生学业的指导工作,完善导师制,针对学分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制定措施不断完善;确保形成性评价的有效实施,避免流于形式,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自觉性;各学院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教研室相关的考核办法,上报教务管理部门;积极与学生工作部门、实习基地协调配合,对学生实习进行严格检查,按照管理要求落实各项措施。此外,要加强教学秩序与教学管理,杜绝学生迟到现象,规范教师着装,认真执行学院制订的规章制度,倡导学院教学管理者深入教学一线与课堂,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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